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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商户入驻协议

电子产品平台商家入驻服务协议

甲方(平台方):南京正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20118MAKCED5F06

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镇竹园里138B1111-167

联系电话:19211996090

法定代表人:高明飞

乙方(入驻商家)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身份证号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经营地址/通讯地址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联系电话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公平诚信、互利共赢的原则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电子商务法》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就乙方入驻甲方运营的电子产品交易平台(以下简称平台)开展经营销售事宜,订立本协议,双方共同遵照执行。

第一条 合作内容与经营范围

1.1 甲方是合法运营电子产品销售平台的企业,平台主营品类包含手机配件、智能设备、影音电子、数码相机及各类配套电子产品,为入驻商家提供平台入驻、线上展示、交易撮合、资金结算、售后协助、消费者权益保障兜底等配套服务。

1.2 乙方自愿入驻甲方平台,仅限在平台内经营手机配件、智能设备、影音电子、数码相机等电子产品的销售业务,不得超范围经营、不得销售禁售、伪劣、三无、侵权及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商品。

1.3 乙方承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,所售商品来源合法、手续齐全,拥有合法的销售、授权资质,不存在假冒伪劣、侵权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情形,独立承担商品销售、履约、售后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。

第二条 入驻费用

2.1 甲乙双方约定,乙方入驻甲方平台需向甲方缴纳平台入驻服务费,具体标准如下:

1)一次性入驻服务费:人民币3000(大写:叁仟元整),该费用为平台入驻资质审核、店铺开通、基础运营服务费用,一经缴纳不予退还;

2)平台保证金:人民币6000(大写:陆仟元整),用于担保乙方履约、售后赔付、消费者权益兜底赔偿、违规处罚等事宜。协议终止且乙方无任何违规、投诉、赔付纠纷、未完结订单的情况下,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。

2.2 乙方需在本协议签订当日足额缴纳上述费用,费用到账后,甲方为乙方开通平台店铺权限、上架权限及结算权限。

2.3 若乙方逾期缴费,甲方有权延迟开通店铺、暂停入驻流程,逾期超过3个工作日的,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。

第三条 佣金标准及实时结算规则

3.1 佣金计费标准:乙方在平台产生的所有有效交易销售额,甲方统一按销售额的1%收取平台交易佣金,销售额以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为准(不含优惠券、红包、运费补差等额外抵扣金额)。

3.2 结算方式:本协议采用实时结算模式。消费者完成订单支付、资金进入平台结算系统后,系统自动扣除1%平台佣金,剩余交易款项实时划转至乙方绑定的商家结算账户,无结算周期、无押款、无延迟。

3.3 结算账户:乙方需提前在平台完成实名认证、对公/对私结算账户绑定,确保账户信息真实有效。因乙方账户信息错误、冻结、注销等自身原因导致结算失败、资金延迟到账的,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,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。

3.4 特殊情形:若订单后续发生退款、退货、纠纷赔付的,已结算资金由乙方自行退回平台或直接赔付消费者,甲方已扣除的佣金不予退还;因乙方违规经营产生的罚款、赔付金、平台兜底追偿款项,甲方有权优先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抵扣,保证金余额不足的,可继续从乙方后续结算款项中抵扣。

第四条 平台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障

4.1 兜底包赔机制定义与设立目的。为严格保障平台消费者合法权益,规范乙方电子产品销售及售后履约行为,甲方专属设立平台先行兜底包赔保障体系。本机制为甲方针对平台交易消费者提供的专属保障服务,区别于乙方常规售后义务,旨在解决乙方售后拖延、拒不履约、失联、无力赔付、售后争议僵持等问题。乙方入驻平台即视为完全知晓、自愿认可、无条件接受本兜底包赔全部规则,承诺因自身经营过错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时,无条件承担全部赔付责任及甲方兜底垫付后的全部追偿责任。

4.2 兜底包赔适用范围(仅限乙方经营过错情形)。凡是乙方在平台销售的手机配件、智能设备、影音电子、数码相机等电子产品,因乙方责任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,且满足以下任一情形的,触发甲方兜底包赔机制:

1)商品质量问题:商品存在质量瑕疵、功能故障、做工缺陷、无法正常使用,不符合国家电子产品质量标准及行业标准;

2)售假及侵权问题:商品为假冒伪劣、翻新组装、三无产品、盗版产品,或侵犯第三方商标、专利、著作权等知识产权;

3)发货履约违约:乙方虚假发货、超时发货、发错货、少发货、私自取消有效订单,未按约定完成履约;

4)售后拒不履约:消费者提出合法合规的退换货、维修、质保、补差等售后诉求,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、拖延、敷衍处理,超出平台规定售后时限未办结;

5)宣传欺诈违约:商品详情、直播、客服话术等宣传内容与实物严重不符,存在虚假宣传、误导消费、夸大功效等欺诈行为;

6)乙方异常情形:乙方店铺停业、违规封禁、账号失联、资金不足、无力承担赔付责任,导致消费者合法诉求无法解决;

7)其他经甲方平台核实,确属乙方经营过错导致消费者损失的情形。

4.3 兜底包赔赔付标准。甲方依据消费者实际损失及平台规则,向消费者提供全额兜底赔付,具体赔付形式及标准如下:

1)全额退款赔付:针对未发货、虚假发货、商品无法使用、假货、严重质量问题、乙方失联等情形,甲方垫付消费者全部实际支付货款,全额原路退回消费者账户;

2)退换货赔付:商品存在质量问题、货不对版等可退换情形,甲方先行承担消费者退货运费、换货物流费用及商品差价,保障消费者完成退换货服务;

3)维修及补偿赔付:电子产品出现非人为质量故障,在法定质保期内乙方拒不维修的,甲方先行垫付官方维修费用,或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等额现金补偿;

4)违约额外补偿:经平台核实乙方存在恶意违约、售假、欺诈等严重行为的,甲方可根据消费者损失情况,协助消费者主张合理赔偿,对应赔偿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;

5)维权费用赔付:因乙方过错导致消费者产生合理维权费用(含正规质检费、鉴定费、诉讼费、合理交通费等),甲方先行垫付后,全额向乙方追偿。

4.4 兜底包赔执行流程。本机制执行流程公开透明,乙方自愿放弃异议权,具体流程如下:

1)消费者发起维权:消费者在订单有效期及质保期内,通过平台官方渠道提交售后、赔付申请,并上传订单截图、商品问题照片、视频、聊天记录、质检报告等有效凭证;

2)平台核查定责:甲方在收到维权申请后1-3个工作日内完成证据核查、事实认定,明确责任归属,所有认定标准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公示规则为准;

3)乙方限期整改回应:平台判定为乙方责任的,将向乙方发送维权通知,乙方需在24小时内完成响应处理;乙方逾期未响应、处理结果不合理、消费者不认可或乙方失联的,立即启动兜底赔付;

4)甲方先行兜底赔付:平台启动兜底机制,在1-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消费者的全部垫付赔付,保障消费者权益即时落地;

5)平台向乙方追偿:甲方完成垫付后,向乙方发送正式追偿通知书,列明垫付金额、维权费用、违约金、维权成本等明细,乙方无条件认可该账单。

4.5 兜底赔付追偿规则。乙方充分知晓,甲方兜底垫付行为仅为平台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便民服务,所有赔付最终责任全部归属于乙方,具体追偿规则如下:

1)追偿范围:包含但不限于甲方垫付的货款、退款金额、维修费、运费、鉴定费、消费者补偿金、平台维权人工成本、法务费用、诉讼费、律师费、逾期追偿违约金等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;

2)追偿时限:乙方需在甲方追偿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一次性足额向甲方偿还全部追偿款项,不得拖延、拒付、抵扣;

3)追偿抵扣方式:因本协议无保证金设置,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后续平台实时结算的交易款项中逐笔、全额抵扣追偿资金,直至全部欠款结清;甲方亦可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全额追偿;

4)逾期追责:乙方逾期未足额偿还追偿款项的,甲方有权立即暂停乙方店铺上架、销售、结算权限,关停店铺,单方终止合作,并依法追究乙方全部违约责任及法律责任。

4.6 兜底包赔免责情形。因消费者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,不触发甲方兜底包赔机制,甲方无需垫付、无需承担责任,相关损失由消费者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处理:

1)消费者人为损坏、私自拆机、改装、进水、外力磕碰导致商品故障、损坏的;

2)消费者超出法定及平台约定售后、质保期限发起的维权申请;

3)消费者恶意维权、虚假举证、恶意薅赔、无理索赔的情形;

4)因不可抗力(地震、洪水、政策强制整改、平台系统合规升级等)导致的履约异常。

4.7 赔付结果终局性。乙方承诺:甲方依据平台规则及有效证据作出的维权定责、兜底赔付、追偿账单结果为终局结果,乙方不得无故申诉、异议、推诿,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协议义务或主张甲方违约。

4.8 乙方基础售后兜底义务。无论平台是否启动兜底赔付,乙方必须严格遵守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,为消费者提供7天无理由退换货、正品保障、全国联保、周期质保、故障维修等法定及平台承诺服务,及时响应消费者咨询与售后诉求,不得无故拒绝、拖延、刁难消费者。乙方日常主动办结售后的,可有效避免平台兜底赔付及追偿追责。

4.5 甲方负责平台交易监管、投诉受理、纠纷调解,有权依据平台规则及本协议约定,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、限流、下架商品、停业整顿、终止入驻等处理。

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

5.1 甲方权利与义务

1)甲方负责平台系统搭建、维护、升级,保障平台正常运营、交易及实时结算功能稳定;

2)甲方为乙方提供店铺开通、商品上架、交易管理、数据查询、售后协助等基础运营服务;

3)甲方公示平台规则、收费标准、售后政策、兜底包赔机制,保障交易透明化;

4)甲方有权对乙方商品资质、商品质量、经营行为、售后履约情况进行日常巡查、抽检监管;

5)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处罚,有权启动兜底赔付并向乙方追偿。

5.2 乙方权利与义务

1)乙方有权在合规范围内自主运营店铺、上架合规商品、自主定价、自主处理正常售后订单;

2)乙方保证所售电子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、行业标准,具备合格证书、质检报告等相关资质,杜绝假冒伪劣、翻新、组装三无产品;

3)乙方保证商品宣传内容真实有效,无虚假宣传、夸大宣传、误导消费者等行为;

4)乙方需及时处理消费者咨询、订单发货、售后退换货及投诉,积极配合甲方纠纷调解;

5)乙方严格遵守本协议佣金、结算、费用条款,按时承担自身违约、违规产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;

6)乙方不得转租、转借、转让平台店铺,不得利用店铺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。

第六条 违规与违约责任

6.1 乙方超范围经营、销售禁售/伪劣/侵权商品、虚假宣传、拒不履行售后义务的,甲方有权立即下架商品、暂停店铺运营,视情节轻重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,情节严重的单方解除协议。

6.2 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纠纷处理、拒不偿还甲方兜底赔付资金的,甲方有权冻结乙方店铺结算权限、全额扣除保证金,并依法追究乙方全部法律责任。

6.3 因乙方违规经营导致平台遭受行政处罚、品牌损失、第三方索赔的,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,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。

6.4 甲方无故暂停平台服务、恶意延迟结算的,需赔偿乙方直接合理损失;因系统维护、网络故障、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服务中断,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
第七条 协议期限与终止

7.1 本协议有效期:自________起至________止。协议期满前30日,双方无书面异议的,自动续签1年,以此类推。

7.2 乙方可提前30日书面申请终止协议,结清全部佣金、赔付款项、无未完结纠纷及售后订单后,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保证金,办理店铺注销手续,入驻服务费不予退还。

7.3 乙方存在严重违规、售假、多次投诉、拒不赔付等情形的,甲方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协议,不予退还入驻费用,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。

第八条 争议解决

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双方优先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第九条 其他约定

9.1 本协议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9.2 平台公示的各项规则、售后政策、收费标准、兜底包赔制度均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,乙方入驻即视为全部认可、自愿遵守。

9.3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双方签字/盖章之日起生效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(以下无正文)

甲方(盖章):南京正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
法定代表人/授权代表(签字):__________

日期:________

乙方(签字/盖章)__________

授权代表(签字):__________

日期:________